《长沙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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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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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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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49号),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到2028年,全市建成一批标志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到2030年,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建设具有长沙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取得重要进展。
(一)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1.推动城市片区更新。探索建立以片区为单元的系统性更新模式。优先将隐患突出、诉求强烈、条件成熟的集中连片区域划定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鼓励成片收购存量房屋进行片区更新。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和运营前置。打造五一商圈、湖南省博物馆—烈士公园、火车站等一批城市更新示范片区。
2.加强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健全房屋体检与安全防控体系,稳妥推进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鼓励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持续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及其周边集中连片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4.推进完整社区扩面提质增效。结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着力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品质,完善社区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开展社区专项体检,将完整社区建设纳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实施。
5.实施城中村改造。按照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要求,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突出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消除隐患,提升居住环境。
6.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适老化、适儿化和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聚焦承办第十六届全运会,推动体育设施扩容提质。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阵地建设改造和医疗设施设备更新。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科学布局拓展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7.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以构建“一江六河、东西两屏、南心北垸”市域生态安全格局为重点,系统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推进海绵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持续健全防止水体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开展沿湘江一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8.推动城市绿地提质增绿。优化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因地制宜利用高架桥下、废弃工业区、社区闲置地等“边角地”空间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和健身设施。
(二)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9.推进老旧街区活力提升。推进老旧街区(街巷)提质改造、功能转化、业态升级。提质升级五一商圈、梅溪湖商圈、红星街区等一批示范性文旅消费集聚区,以及一批老旧商品市场。推进老旧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与周边老旧街区统筹实施更新改造。
10.促进老旧厂区转型升级。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强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有序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老旧厂区转型升级。
11.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推动“山水洲城”申报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持续推进太平街、西文庙坪、潮宗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推动汉长沙国王陵遗址公园、仲景文化园等项目改造。以擦亮历史文化、革命文化、现代文化等“三张名片”为指引,持续推进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落实“老城不能再拆”要求,划定最严格保护范围。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除依法依规实行“一屋一策”改造维护和使用外,严禁以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等。
12.强化重点地区地段风貌管控。落实《湖南省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若干规定》,守护长沙“山水洲城”独特格局和特色风貌,严格保护重要景观视廊。强化“一江两岸”风貌管控,系统推进游步道、骑行道、跑步道“三道贯通”工程,打造湘江百里画廊。CSCR—2026—01003
(三)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13.补齐传统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提升城市道路密度,打通断头路和交通堵点,强化人行道整治提质与盲道建设。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利用。持续开展地下管线专项体检,稳步推进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完善长效运维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城区老化燃气管道、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统筹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新开铺、开福、暮云等纳污区污水系统改造。构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数智化管理平台,全面推动按效付费。推动城区内涝点动态清零。推动环卫设备更新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科学适度超前建设防灾工程。到2030年,实现主城区燃气管网风险动态清零,供水系统保障率大幅提升,打造一批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
14.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加快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低空经济基础设施等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布局。
(四)健全城市更新实施路径
15.完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编制或修改、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完善体检数据精准、成果应用高效、问题闭环处置、机制保障长效的城市体检工作体系。
16.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健全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三级规划实施体系。市人居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分类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申请中央资金、专项债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的依据。
17.推进片区策划。城市更新片区策划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单位组织编制,并经其审定后实施。审定后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中有关空间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
18.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市人居环境局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或片区策划方案,以城市更新项目库为基础,统筹开展前期研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编制全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
19.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更新实施主体根据已审定的城市更新片区详细规划和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经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更新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监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20.建立城市更新信息平台。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更新跨部门信息系统深度协同。市人居环境局牵头建立长沙市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平台,实现多源数据整合、更新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实施成效的全过程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为城市更新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21.强化运营指导与实施成效评估。市直有关部门和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强化城市更新项目的运营指导和服务,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开展评估,切实巩固和提升实施效果。
(五)完善城市更新支持措施
22.强化支撑政策体系。研究推动城市更新相关立法。依法依规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落实国家过渡期支持政策、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规则。依法依规创新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方面制度,健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制定完善施工图审查、消防验收审查要点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等技术文件。开展文化遗产影响评估,健全“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构建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优化地价计收规则,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价款核定缴纳的政策措施。
23.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深化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依法依规简化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流程,优化施工许可办理。强化部门协同会商,推行联合验收机制。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审批豁免清单。
24.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申请信用贷款,并运用各类政策性金融工具拓宽资金渠道。推动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引导更新资源产权所有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自筹资金参与城市更新。
25.健全多方参与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鼓励更新资源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建立城市更新产业联盟和城市更新领域社会组织。鼓励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机构参与城市更新和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优化公众参与渠道,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强化资金保障,稳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力戒形式主义,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市人居环境局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完善制度政策,加强城市更新项目储备与组织实施。
本行动方案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由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