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沙市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的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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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服务,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平安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24〕21号)基础上,现就学平险工作补充规定如下:
一、调整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效能
1、保费档次保持不变:2025-2026学年度学平险保费标准仍按100元/人、120元/人、150元/人、180元/人四个档次执行。
2、扩大保障内容:重点提高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的保额,增加疾病住院费用补偿额度,细化并明确可赔付的具体情形(如意外伤害门诊、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等),切实增强学平险的风险转移能力。
二、规范参保选择,强化家长参与
1、完善比选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学平险服务供应商公开比选时,家长代表人数占比不得低于比选评委总人数的80%,充分保障家长在服务选择中的话语权。
2、延续合同执行:学平险仍在服务期限内的,按原合同和协议执行;服务已到期的,须严格按照上述比选要求重新组织招标或比选。
三、引入专业力量,提升管理水平
1、遴选专业风险管理顾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发布遴选公告,严格遴选1-2家具备合规经营资质、风控体系完善、教育风险服务能力突出的机构,作为学平险风险管理顾问。
2、明确风险管理顾问职责:风险管理顾问需为教育系统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优化保障方案、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协助设计应急演练、指导重大案件理赔等,助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四、其他事项
本补充规定与原《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平安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24〕21号)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未涉及内容仍按原通知执行。各单位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相关调整工作,确保学平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平安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24〕21号)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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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沙市中小学学生平安保险方案参考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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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 ?????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