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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各相关学校:
现将《长沙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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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沙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长沙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长沙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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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一)考试科目
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成绩以分数呈现。语文、数学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均为120分。外语(含听力)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长为10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听力分值为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采取开卷方式,实行合堂分卷考试(即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合并,考生连续答题,考务组织按照一堂考试的实施程序安排),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录取时分别折合为60分。物理、化学采取闭卷方式,实行合堂分卷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录取时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方式,分值为50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630分。
(二)考查科目
包括生物学、地理、信息科技、艺术(音乐、美术)、英语口语和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以下简称“实验操作”),成绩以A、B、C、D等第呈现。生物学、地理采取开卷方式,实行合堂分卷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每科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A等、70~79分为B等、60~6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入围依据。
信息科技、英语口语、艺术和实验操作按照“市级统考、人人必测”的方式组织,信息科技、艺术分值均为100分,英语口语、实验操作分值均为20分,最终考查成绩根据考生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划定A、B、C、D四个等第。信息科技、英语口语考查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维度的评价依据;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的评价依据;艺术考查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的评价依据;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劳动与社会实践”维度的评价依据。
(三)考核科目
包括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劳动与社会实践”维度的评价依据。
(四)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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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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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级 |
6月18日 |
语文9:00-11:00 |
物理-化学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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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数学9:00-11: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15: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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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英语9:00-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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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
6月20日 |
生物学-地理 15:00-17:00 |
听障学生的英语科目听力部分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语言残疾学生的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听障考生申请免试听力的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五)考试管理
市教育局统筹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制定、命题组织、考务实施及安全保密等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坚持“五育”并举,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一)评价内容
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定,并对“思想品德”维度实行底线评价。
(二)评价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文件,包括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课程实施方案,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学校结合实际,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过程,及时指导学生做好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和遴选,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实时采集学生主要成长记录。
(三)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A、B、C、D四个等第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作假者,记入其初中毕业生诚信档案,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降等处理。
三、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 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以上。
2. 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 组织实施
城区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 计划下达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教育局下达。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统筹审定后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3. 录取规则
普通高中学校划线招生分为两个批次录取。严格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生物学、地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入围。
(2)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3)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总成绩。
4. 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特长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指标生:将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一划定不同类别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指标生录取按照考生所报指标生志愿分校择优录取。
(2)特长生:高中阶段学校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兴趣爱好和突出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按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招生。
职业院校(含五年制高职高专、高职高专中职部、城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专业发展和就业岗位需求,对考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录取前进行相关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进入学生档案,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等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一起作为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依据。
5.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四、保障措施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严格招生纪律,强化过程监管,实行责任追究。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0731-84899713。网上受理举报网址为:http://jyj.changsha.gov.cn/zmhd/,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和城区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招生实施细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凡之前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